黑恶势力团伙多起犯罪
2006年12月以来,以简代平(小名简老五,现年33岁)为首,冷光辉、黄建、冷光旭、夏银浩、喻波、唐斌、宋岳峰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团伙,长期在开阳县辖区内肆意犯罪,实施了强奸、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多起犯罪。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传峰在开阳冯三镇自己家开设赌场,从中获非法利益50000余元,同时,高传峰支付1200元给简代平,由简为其看护场子。另外,高传峰还伙同他人生产劣质烟草。
2008年7月某天晚上23时左右,简代平、冷光旭、黄建等人到开阳县城的一酒吧喝酒后离开时,强行到被害人吴某一桌拉着吴某一同离开,吴的同伴阻止时,遭到简代平一伙人的殴打。之后,几人将吴某强行带到开阳县城郊的某山庄。在山庄内,简代平对被害人吴某进行了奸淫。
2007年10月,喻波、冷光旭、宋岳峰等人带上刀具来到某松骨店中,将该店的玻璃门砸烂,对某松骨店的业主鲁某持刀威胁,并要求其每月交纳“保护费”,最终迫使鲁某答应每月支付800元。此后喻波、冷光旭等人陆续从鲁某处收取了“保护费”,共计现金4000余元。
强奸罪如何认定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以简代平、冷光辉、夏银浩等为主要成员,在开阳县境内危害一方的恶势力团伙进行终审宣判,以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等6项罪名,分别判处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到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