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女会计侵占公款20余万元
被告人陈某某系河南省郑州市人,刚刚20岁出头,十分注重外表和保养并为此常常囊中羞涩。2007年7月,被告人应聘到河南省许昌市某通讯设备公司担任会计兼出纳一职。由于工作中经常接触大量现金,刚上班没多久被告人就起了贪念,试图占有公款买卖消费高档衣物及化妆品。随后,被告人于同年7月7日,侵占了单位现金20。6万元据为己有。案发后,被告人携款潜逃。经过追捕,被告人落网并退还全部赃款。
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被全部追回,酌情考虑量刑。
2008年1月17日,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