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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店里珠宝被掉包 30元饰品充当5万元金饰

2017年6月6日  海淀区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hdqxbls.com/

案情回顾: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周大福珠宝店里两件价值5万多元的贵重首饰被掉包,换成了仅值30元的假项链、假手链。其过程是神不知鬼不觉,手段却是出奇的简单。原来店里还处于试用期的营业员王某发现了一个管理的漏洞,于是就上演了“狸猫换太子”一幕。

2011年7月16日王某到北京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回龙观华联店做试用期营业员,负责柜台销售黄金首饰。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王某发现店内核对商品时只核对标签,不检查具体商品,于是产生用假黄金饰品掉包真黄金饰品的想法。

2011年8月31日上午,王某事先到西直门金五星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两件款式和该店内首饰差不多的手链和项链,一共花了30元左右。当天晚上九点左右,店里准备关门下班,营业员们将货物清点完毕,从柜台往库房收货的时候,王某趁其他员工不注意将一条重量为65.99克,标价29000元的周大福手链拿走,并把标签拿下来捆到了假手链上,然后第二天上班将首饰从保险柜中取出放入柜台时,王某又趁其他员工不注意把假的手链放回柜台。9月1日早晨9时左右,王某将手链卖给新街口某回收黄金珠宝的店铺内,卖了22000元钱。王某尝到了甜头,觉得这种方式不容易被发现,于是又有了第二次。

一个多月后,王某以同样的方式将一条重量为90多克,标价40000的周大福项链掉包,并在同一个回收店铺卖了29000元。

王某作案后的第十天,店员陈某专柜给顾客试戴黄金手链时发现货品有问题,于是把黄金手链交给店务主任,经称重发现手链是假货。他们在检查店内货品时发现保险柜内还有一件黄金项链也被换成假货。这两件都是从总部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进的货,有进货记录。之后店主就报警了。后经鉴定,两件首饰价值人民币56280元。

日前,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位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利用下班前盘点首饰后收入保险柜内的职务之便,将该店内黄金首饰占为已有,价值人民币56280元,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

文/吕山山、李武成


文章来源: 海淀区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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