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生活中,许多朋友对于这个拘役的时间长短的计算都不了解。可能听说过拘役,但是这个拘役的期限是怎么进行计算的,从哪一天开始算起的,算到什么时候为止,这些都不清楚。那么,拘役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拘役的刑期和计算是什么?
贾永发律师,北京海淀区刑事领域专业律师,主要研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贾永发律师做工作认真负责,自执业以来办理了上百个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接手的刑事案件几乎都得到无罪、缓刑或减轻的满意效果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好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来做,以“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为办案理念,力求帮助每一个辩护人能获得有效辩护并且得到罪轻、无罪的有利判决。
拘役是有使用范围的,不可能是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判处拘役的。根据刑法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刑事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刑法规定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而过失犯罪往往都是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拘役的刑期,从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如罪犯A被判据拘役5个月的,刑期就从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5个月,若A在法院审判前已经被公安机关先行羁押了3个月,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即A已经实际执行了3个月的拘役刑期,剩余需要的执行的刑期是2个月(5个月—3个月=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规定,罪犯在拘役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每月回家的天数,也应当计算在刑期之内。
尽管拘役的时间一般都不长,但是如果有问题的,就必须要慎重对待。如不服法院判决刑期折抵出错的,就可以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一是刑期的长短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必须更正,二是若存在错误羁押的,还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不得不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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