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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结交新女友 已婚女投毒杀人未遂获刑

2016年11月4日  海淀区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hdqxbls.com/
2012-08-08 来源:光明网 浏览次数:0 情人结交新女友,已婚女投毒杀人未遂。7月31日,江西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已婚,但与被害人徐某曾有一段感情,且其子为其与徐某所生。徐某与华某交往后,赵某心生怨恨。2011年12月8日,赵某窜至徐某新女友华某家中,将含有阿维菌素成分的农药倒入其家食用油内,欲毒死徐某。当晚,华某用该油做菜,因发现菜内有农药味遂向侦查机关报案,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被告人赵某经传唤,接受讯问时交代自己想毒死徐某并到华某家投毒的事实。2012 年5月7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赵某故意杀人一案向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月18日,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该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故意杀人为目的投毒,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被告赵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宣判后,赵某对判决不服,上诉至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故意杀人罪相关阅读 本网相关案例:相关法规: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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