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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2016年6月12日  海淀区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hdqxbls.com/

租赁合同违约应该如何承担

1、出租人的违约

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

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3、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确定期限的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征,不能永久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违约是什么形式,是可以由租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 海淀区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贾永发 [北京海淀区]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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