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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被判缓刑

2016年5月20日  海淀区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hdqxbls.com/
 曲延波律师:18053145133,QQ:405313373       2013年6月29日晚,李某驾车接老婆下班。单位员工小王不慎撞到李某所驾车辆,两人发生争吵。7月2日晚倪某又去接老婆下班,两人再次发生口角,后双方开始推搡打架。后小王叫来帮忙的张某被李某一方的人用砍刀、钢棍打成轻伤。 接手本案后,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故意伤害,被告人从被抓到庭审一直没有认罪。经会见被告人、阅卷、参与庭审调查,辩护律师认为证据不足,做无罪辩护。后经律师、法院调解,被害人与被告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出具谅解书。被告人被法院宣告缓刑。 

文章来源: 海淀区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贾永发 [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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