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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进一步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

2016年4月26日  海淀区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hdqxbls.com/
我市部署进一步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时效性,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意见》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好媒体公益普法职责,把媒体公益普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配备专门责任人员,并加强相互间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公益普法各项宣传任务。各媒体将公益普法内容作为公益广告(节目)的重要内容之一,报纸原则上每周要拿出一定版面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时政类、生活类、文摘类期刊要积极刊登法治文章或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除做精既有法治栏目(频道)外,每周要至少播出1期法治宣传教育节目,移动通信运营商每月发放普法短信、彩信等不少于2次,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城乡公交车、户外广告以及公共场所广告媒介投放的普法公益广告占每年公益广告总量的20%以上。同时,各级政府、各司法执法单位门户网站都要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法治宣传专栏(窗口)。

文章来源: 海淀区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贾永发 [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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